一批新规明起施行 不得限制女职工婚育
重庆晨报讯 记者 卢雨 明天,2月1日,又有一批新规新政开始正式施行。有的关乎食品安全,有的涉及征税退税,有的和全市女职工的就业息息相关……相信重庆晨报梳理出的这些新规,会对你的生活有所帮助。
就业
录用女职工不得限制婚育
新规名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12月23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新规放宽了失业登记条件,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新规强调,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相关法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除外。
交通设施
指路信息将以“路名+地名”为组合
新规名称:《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2014年11月1日)
《规范》系地方标准,是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等法规及国家标准的大框架下制定而成。
《规范》对指路标志与标牌作出规定:首先,指路信息要包括主要信息和辅助信息,主要信息指前方道路名称,辅助信息指前方地名、大型公共设施等能够确定方向的名称,即以“道路名称+地名”为组合方式来表达。其次,在汉英翻译上,英文中地名(专用名词)使用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通用名词使用英文,首字母大写。
食品安全
“八大类”食品重点抽检
新规名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办法》确定了执法人员可主动抽检,即抽检不受时间、地点、数量等方式限制,只要执法人员怀疑该食品可能存在问题,可以随时抽检。
《办法》划出八大类重点抽检范围:1.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2.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3.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4.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5.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6.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7.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境内产生危害的食品;8.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税
车辆退回可以申请退税
新规名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
对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办法》明确了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的三种情况: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种情况,即:如果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需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要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电池、涂料将征消费税
新规名称:《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2015年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通知》明确,原电池(一次电池,不可充电)、蓄电池(二次电池,可充电)均在征收范围之内;此外铅蓄电池的消费税开征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同时被征收消费税的还有涂料。根据《通知》要求,仅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高于420克/升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其他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
选稿编辑:陈春香
链接: http://news.cqnews.net/html/2015-01/31/content_333485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