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货等于随意退货?颜女士的申请为啥被拒了?

22.01.2020  21:15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法护法的相关规定,除了一些特殊商品外,消费者只要是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所购买的商品,一般都能享受“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服务。不少购物平台也据此做了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不过这无理由退货,是不是就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任性买,随意退呢?一起来看看消费颜女士所遇到的情况。

这样一台空气净化器,就是颜女士最近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的。颜女士说,下单之前,她专门查看了这种机器的销售页面,上面写得很清楚,“7天无理由退货”。

颜女士1月15号下单,16号就收到了货物。随后她拆掉包装,通上电源,用上了机器。不过用了几个小时后,颜女士觉得这款商品不太满意。于是在1月19号,向商家提出退货申请。不过,这次退货申请被拒绝了。商家的理由是,这台机器被她拆封、使用过。

在颜女士看来,如果不拆包装,不进行试用,就不清楚这台机器到底如何,因此拒绝退货,他不能理解。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商家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之所以不能为颜女士办理退货,是因为这台机器经过拆封、试用,已经影响到了商品的二次销售。

商家进一步解释,这种空气净化器里面,安装有滤芯。一旦被使用过,滤芯就会被污染。如果退货后,这款商品被销售给下一个顾客,那就变成了二手产品,商家很可能面临不诚信、甚至欺诈的投诉,所以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产品就无法二次销售了。

记者也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出台过《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这当中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商品也可以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其中就包括“一旦激活或者使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记者还咨询了其他一些空气净化器品牌。有的品牌在销售页面上就明确注明,使用后就不支持七天理由退货。但是也有部分品牌的空气净化器表示,顾客可以试用,只要不满意,就可以享受7天不满意退货服务。也就是说,不同的厂家,对于使用过的商品,是否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有不同的看法。

颜女士也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销售平台。对方表示,需要颜女士上传商品使用的图片,他们在作进一步处理。对于此事,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认为,商家和消费者的最大争议在于,顾客使用后,是否会影响到二次销售。为了避免这样的争议,田小江律师建议,商家在销售前,最好把7天理由退货的前提条件,作出明确约定,并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出来,以免产生纠纷。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无理由退货 等于随意退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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