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买包后想退被拒起纠纷!民警提醒:实体店可以不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烂熟于心。但是,在实体店购买的商品是否也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呢?沙坪坝区的王女士就因为这个规则没搞清楚,还报了警。
8月22日下午2时许,家住沙坪坝区的王女士报警,称与三峡广场某商场员工发生纠纷。在附近巡逻的沙坪坝区110快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在现场,王女士表示,自己三天前在这个专柜花300多元买了一款女士包,买回去后就后悔了……“我觉得这个包包不太适合我,想直接退货,但是商场和专柜都不同意退货。”王女士坦言,这个包没有质量问题,仅仅只是自己不太喜欢。
“我们这里只有出现质量问题时才可以退货,没有质量问题,只能换货不能退货。”商场销售员解释,他们愿意为王女士更换同价位的包包。
“现在不都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吗?”王女士坚持认为。但销售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仅适用于网店,实体店没有这项规定。在王女士购买的时候,销售已经明确告知,只能换不能退。
网店普遍适用的“七天后悔权”,在实体店究竟是否适用呢?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后,民警耐心地向王女士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实体店中,七日内退货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对于在实体店购买的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退货,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退不退货,王女士只能跟专柜自行沟通。
在民警耐心的解释后,王女士不退货了。
民警提示:在实体店购物时,消费者应当谨慎选择货物。购买商品后的行为视为双方之间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如商品无质量问题或瑕疵,商家是可以不予退换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实习生 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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