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车用柴油全面实施国四标准

01.01.2015  03:15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重庆市将按照国家要求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车用柴油国四标准。工商、质监部门将按各自职责以国四车用柴油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加强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油品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油品质量是影响机动车尾气排放的重要因素,有数据显示,虽然柴油发动机汽车仅占我国汽车总数的四分之一,但其排放颗粒物的比重却将近80%。据介绍,国四标准车用柴油的硫含量将从国三标准的 350毫克每千克降至50毫克每千克,使用国四柴油能大幅降低柴油车尾气二氧化硫的排放,硫含量的降低还会提高柴油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的效率,降低柴油车尾气颗粒物的排放,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另外,使用国四标准的车用柴油不仅不会增加车辆油耗,也不会影响车辆发动机的正常工作,反而会因硫含量降低延长发动机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