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再部署,贺恒扬强调这几个“抓”!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全面总结建党百年的历史经验,在这样的时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义非常!”11月8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召开党组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12次学习会,专题学习《意见》及重庆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研究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具体任务分工方案。
“《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贺恒扬指出,贯彻落实《意见》要做到“三个坚决”——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坚决落实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检察责任。要切实担起贯彻落实《意见》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促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地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贯彻落实《意见》,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思路、找方法,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找方位、找定位,更加注重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贺恒扬强调,要深刻把握《意见》中体现的“四个新”——新的思想引领、新的战略考量、新的检察理念、新的更高要求,真正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做实。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战略眼光,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全局和检察工作一域的关系,以更新的司法、检察理念引导监督、办案,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检察行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由“好”向“更好”迈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如何落实落细《意见》?市委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市检察院贯彻落实46条措施,就是我们的主抓手。”贺恒扬要求,要项目化、清单化一项一项不折不扣地抓贯彻、抓执行,扭住“四个抓手”——
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发挥好领头雁、主心骨、领头羊的作用,带头落实、带动落实。
抓主要矛盾,坚持教育整顿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重在补足法律监督短板弱项,以工作实绩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抓能力提升,要充分认识到法律监督难、监督软,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监督的能力不足,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抓刚性落实,要在解决“监督难”的基础上,以刚性监督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监督软”的问题,把《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军,检委会专职委员潘祥均作中心发言,市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负责人交流了心得体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贯彻措施的分工方案。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一级巡视员、副组长,市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