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十三五”时期将大力推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 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一是 坚持将深入贯彻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与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两学一做、师德师风、作风建设、依法执教治校理念相结合; 二是 坚持将培养师生绿色观念,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与强化优先发展教育,把握教育主题,秉持绿色特色发展理念相结合; 三是 坚持将义务教育均衡达标验收、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与统筹城乡教育公平、协调、均衡发展相结合; 四是 坚持将名校合作、教育联盟、师资培养与教育开放合作、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相结合; 五是 坚持将教育供给侧改革与遵循教育教学、人才成长规律相结合,让教育回到本原上去,以绿色发展方向引领教育,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间良性互动,促进教育的绿色、健康、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进一步坚定发展目标。 一是紧扣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渝东地区教育强县;二是紧扣教育发展阶段目标。2017年,通过国家、重庆市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达标验收。2020年城乡教育基本实现一体化、信息化、现代化,形成学习型社会。实现学前教育入园率达90%,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入学率保持98%,初升高比例达到90%,“两后生”职业教育率达80%以上,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9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年;三是紧扣教育发展特色目标。继续保持留守儿童、信息技术、体艺卫等工作率先发展,扎实推进“三大改革”工作,努力打造石柱教育新名片。
第三,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 一是 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助推县域学校实现师资均衡、管理均衡、质量均衡; 二是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教育投入,切实保障教育经费安排到位、划拨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 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充分发挥教育扶贫造血功能。
第四,进一步推进重大项目。 一是 继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套功能,不断提升农村学校办学实力; 二是 继续加大校安工程实施力度,全面提高校舍综合防灾应险能力; 三是 继续加大新建学校后续工程,规范工程质量、资金管理; 四是 继续加大“阳光校餐”平台管理,不断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五是 继续加大新城(区)配套学校建设计划实施力度,结合户籍制度改革,规划新建城区中学1所,小学5所,公办幼儿园5所,扩建中学2所,幼儿园1所,努力实现中小学标准化率2017年达到88 %,2018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