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春节“送温暖”活动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年

17.02.2015  13:22

  一是确保93余万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全市安排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2.8亿元,按300元/人标准,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二是确保106余万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五保老人等困难群众幸福过节。督促各种救助保障标准落实到位,并开展走访慰问,慰问标准由各区县自定。三是对全市28余万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慰问标准由各区县自定;按200元/人的标准对全市4000名军休干部进行慰问,市级补助慰问金已拨付各区县。四是做好市级福利机构慰问工作。市民政局安排资金230万元,对市级福利机构的供养服务对象进行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