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夫妻二人“跑长买短”3个月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1.4万
11月5日,重庆高速集团发布消息,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取消省界站后,全国首例跨省换卡跑长买短逃费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共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此案为全国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发现的首例跨省长途运输,通过循环倒卡实现跑长买短逃费的案件,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重庆路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网公司”)牵头,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渝公司”)承办。2020年6月底,工作人员通过后台数据筛查,发现这辆油料运输灌装货车的逃费行为,7月1日及时报案、7月6日配合公安机关成功抓捕两名犯罪嫌疑人。经重庆市白市驿派出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3个月的刑侦取证、资料收集,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9日向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夫妻二人在2020年5月至7月期间,经共谋后在高速路运输过程中,先后30次通过一车多卡交替使用方式,在重庆市高新区G93高新收费站、金凤收费站等地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11.4万余元。
开庭审理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无异议,10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数额巨大。根据两名被告的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共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重庆高速集团表示,2020年全国高速公路联网后,在严峻的偷逃通行费形势下,通过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稽查平台(以下简称“部级稽核平台”)强大的大数据分析功能,能够及时发现车辆偷逃线索并获取车辆逃费证据,各省市已发现多起有公安刑侦介入的偷逃通行费案件。本案率先完成了案件的审理终结,此案的成功判决,为其他案件的判决起到了范例作用,同时对于高速公路车辆,能起到极大的教育警示效果,有利于维护高速公路运输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确保高速公路良好的收费秩序,保障合法运输者有良好的、有序的、正常的竞争平台。
2020年5月6日恢复收费以来,重庆高速集团和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通力合作,有效利用部级稽核系统和重庆天网稽核系统两级稽核平台,已对25辆典型逃费车辆诉之法律手段,合计涉案金额约43万元。目前其他案件也已陆续进入司法程序。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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