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内第二次酒驾,这名驾驶员将被重处!

31.03.2020  17:42

重庆交巡警消息,3月22日晚上23时许,

渝北交巡警在兴盛大道设卡检查驾时,

一辆白色轿车从鲁能星城方向驶来,

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结果为 129mg/100mL ,

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将驾驶员送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

带回队部接受调查。

调查发现,

事情并不简单……

经查,白色轿车驾驶员陈某(男),31岁,去年9月底,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时隔5个月,3月22日晚,陈某接到朋友电话应邀参加“酒局”,散席后,陈某嫌打车麻烦,不顾自己喝了酒和驾照还处于暂扣状态,心存侥幸再次驾车上路……当行驶至兴盛大道时,被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 陈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考 。同时,陈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他还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加之陈某还存在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作为量刑的加重情节。

交巡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原标题:五个月内第二次酒驾,这名驾驶员将被重处!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