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疏堵结合有效推进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

16.05.2017  15:37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务院“2017年底前应基本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的工作要求,近年来,重庆市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推进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2014年-2016年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任务,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4.5万辆,完成率达122%。

  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主体责任。2013-2016年,市政府领导多次对黄标车淘汰工作作出批示,每年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到各区县,把淘汰任务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明确划分相关市级部门推进黄标车淘汰的工作职责,环保、交通、公安、商业等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区县建立环保、公安、交委等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任务督办,确保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将黄标车淘汰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办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区县、单位进行约谈,严格问责和追责,确保淘汰工作稳妥推进,按期完成;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对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不断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

  落实“疏”的政策,引导主动淘汰

  一是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2013年,印发实施《重庆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对黄标车给予提前淘汰补贴。2013年-2016年,全市受理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1.17万件,补贴资金1400余万元。荣昌区、忠县、巫溪县等区县也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二是简化淘汰手续,做好服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设置一站式黄标车淘汰申请补贴窗口,商务部门监督指导汽车拆解企业为车主办理黄标车注销手续,财政、商务及环保部门对申请黄标车淘汰的车辆进行审核,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指定账户,确保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领取黄标车补贴。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车主淘汰黄标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黄标车的危害、黄标车禁行、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等内容,引导社会和车主理解支持黄标车限行、黄标车淘汰工作。设计制作《主城区限制黄标车行驶工作宣传册》,在全市机动车定期检验机构、主城区环保局、尾气路检点发放,向闯禁黄标车车主宣传有关政策,引导激励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

  强化“堵”的措施,加大淘汰力度

  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倒逼黄标车淘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纳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强制注销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黄标车,以及3个周期未参加年审的黄标车,公安车管部门严格禁止外地黄标车转入本市;环保部门对纳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加大道路抽检尾气的执法力度,通过禁行、限行等措施倒逼黄标车淘汰。

  二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及闯禁车辆执法。重庆市按照逐步加严的原则规定了限行车辆、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从 2013年9月1日起,在主城区内环快速路以内(含)所有道路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双凤桥立交路段),分时段禁止黄标车行驶。从2014年9月1日起,以上区域全天禁止黄标车行驶。

  三是创新黄标车限行执法手段。2014年,重庆市利用“电子车牌”建设“黄标车”限行管理信息化系统,对上路行驶的黄标车开展电子执法,对发现违章行驶的黄标车,依法予以处罚。2014年9月至今,对违反限行规定的2万余辆闯限黄标车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