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五措施”有效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24.12.2014  19:35

一是严格登记管理。排查核实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及以上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名单,依法定程序强制注销;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未进行注销的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载货车辆禁止发放主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证。

二是严格营运管理。加强对营运黄标车的监管,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是严格检验管理。配合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遵循机动车检测程序,避免检测流于形式。

四是严格经营管理。监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进行回收、拆解,严厉打击二手车、老旧汽车市场的非法交易行为,确保报废车辆及时有效报废回收。

五是严格落实补贴。落实好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补贴政策,保障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切实调动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