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启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日前,在各中小学校复学前夕,重庆市检察机关启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聚焦“1+5+N”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四大专项监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重庆在出台全国首个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指导意见并把五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等”外领域纳入公益诉讼拓展的范围后,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又一举措。
行动目标:护航孩子安全成长
据悉,依托专项行动,重庆检察机关将办理一批侵害众多未成年人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一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完善一批校园安全管理的漏洞,建立一系列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制度机制,促进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全面落实到位。
行动重点——对“1+5+N”领域开展公益诉讼
重庆市检察机关启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资料图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把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强烈、对众多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问题作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重点内容,按照最高检的相关规定和重庆市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确定“1+5+N”的工作重点:
其中,所谓“1”,指1项“等”内的公益诉讼。即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
所谓“5”,是指围绕5个方面开展“等”外公益诉讼:
1.中小学校园、幼儿园等教育培训机构无证经营,预防和处置各种灾害、疾病、事故、性侵欺凌等相关制度不完善,侵害或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2.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或者违反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边特定范围内经营,侵害或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3.相关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或者烟酒、彩票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标志,侵害或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4.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含有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涉毒等不良内容的图书、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等,侵害或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5.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违法雇佣未成年职工,或者安排未成年职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危险作业的。
所谓“N”,即指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除上述五项外其他严重侵害众多未成年人权益的。
行动措施——开展四大专项监督
重庆市检察机关启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资料图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以保护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监督重点,扎实开展四项监督活动。
01
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监督。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及学校复学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是否存在隐患,预防和处置各种灾害和传染病制度是否健全,预防校园性侵等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开学安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玩具食品等经营者是否违法经营等安全监督。
02
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监督。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有办学资质,师资、管理条件是否达标,相关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03
开展网络侵害专项监督。对近年来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进行“回头看”,查找网络产品、平台等是否存在传播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等信息,侵害或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推动完善网络监管制度。
04
结合办案开展其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的监督。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雇佣未成年从事非法活动、违法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动,以及侵犯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等问题开展监督。
据悉,该专项行动将历时一年,重庆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和公益诉讼部门协作开展行动,严格按照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和重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程,依照立案、调查、诉前程序、支持起诉、提起诉讼的流程,规范有序地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坚持以办案促保护,以工作促治理,切实推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