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护理住院父母 未来或可享10天“护理假”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今(3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交会议二次审议。二审稿关注了养老金方面的问题,同时提出,独生子女护理住院父母最高可享10天“护理假”。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刘春焱介绍,修订草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事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修改量较大,新增条文数超过了原法规条文总数,原法规名称已不适应修改后的法规内容,故根据修改后的修订草案,形成了《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
在养老服务方面
二审草案增加了保障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用地、用房的规定,加大土地供应支持力度,完善了社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就近养老服务的规定,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服务全覆盖。草案还强化了对养老机构的价格监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保证金的收取,优化市场环境,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并健全了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扶持措施,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在发展老年教育方面
法制委员会认为,老年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它打破了传统学校教育在教育对象、教学时间和教育空间上的限制,具有学习内容多样性、学习目的非功利性、学习管理非规定性等鲜明特点,因此多数省市地方性法规未规定老年教育的主管部门。
从重庆实际来看,多数老年大学由老干局或民政局、老龄委办主管,少数由教育、文化部门主管或者企业自办自管,个别没有明确主管部门。因此,二审稿中取消了教育部门的主管职责,对政府的责任作了更加全面的规定。
养老金方面
此外,记者在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了解到,二审稿还关注到了养老金方面的问题,提出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和各方面相关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在独生子女护理老年父母的假期问题上
二审稿还提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
原标题:独生子女护理住院父母 未来或可享10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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