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方向和原则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遵循什么样的改革原则,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强调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牢牢把握深化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突出这个最本质特征、发挥这个最大优势。只有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才能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根本宗旨所在,是党的一切工作所依,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改革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各方面制度安排上。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才能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配合联动,提高效率效能,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下决心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既要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要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做到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既是深化机构改革的认识论,又是推进机构改革的方法论,是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重要保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始终遵循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就一定能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人民日报3月2日评论员文章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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