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对内村(社区)、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从2020年2月7日0时起,对渝北区内村(社区)、住宅小区(含办公场所)(下同)实行封闭式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村(社区)、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形成区、镇街、村居、小区四级疫情隔断。各村最大限度减少进出通道,城市社区以物业小区、老旧小区和单体楼街区化管理为单元减少片区出入口,每个城镇住宅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车行口、一个人行口。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视情况实施封闭式隔离。
二、村(社区)由属地镇街、村居设立检查卡口,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封闭式管理主体责任,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单体楼等由各镇街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区域,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疫情防控车等公务车辆和人员外,外来访客、车辆一律劝返。
三、封闭式管理期间,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确需外出必须正确配套口罩。除疫情防控、公共服务、生病就医等需求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倡导每户家庭每3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1次。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配送。
四、加强住宅小区进出人员管理,合理设置防疫卡口,落实体温监测等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如遇发热(体温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禁止其进出,并第一时间登记上报。同时,做好公共环境消毒、生活垃圾清运、废弃口罩收集处理等工作。
五、除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超市、农贸市场、肉菜生鲜店、药店、加油站、保供物流、餐饮外卖配送、宾馆满足本店住店客人用餐服务的营业场所(门店)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未达到防控要求且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一律不得复工开工。对擅自营业或复工开工者一律依法严肃查处。超市、肉菜生鲜店、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
六、全区范围内禁止举办各种群体性聚集活动;禁止打麻将、打扑克等聚集性娱乐活动,“红事”一律禁止举办,“白事”一律从简,并由当事人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对组织、参与群体性聚集活动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各镇街、村居要关心帮助辖区内不能自理、生活不便的老弱病残等群体,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规范网络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八、全面落实写字楼、城市综合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人员管控,若上述区域发现疫情,管理主体要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或镇街,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拒不听从村(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等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
十、全区村(社区)、住宅小区解除封闭式管理的时间,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原标题:关于对渝北区内村(社区)、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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