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来渝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27.04.2017  21:01

         4月24日—25日,长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熊铁率长江委建管局、设计院等单位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亲赴重庆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爱祖参加交流座谈,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谢飞全程参加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形式,了解重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荣昌、永川两区县并听取了重庆市河长制工作汇报,重点对方案编制及出台、河长体系及河长制办公室体系建立、河长制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在检查中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搞形象工程,不搞花架子,实实在在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河湖管理难题;二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作用,辅之以工程措施,推进河湖治污工作;三要加强部门联动,各个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在项目、资金、技术方面加快整合,加快实现信息共享,推进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四要做好河流规划,严格按照“一河一策”的工作要求,抓好河流的总体规划,细化落实当前、近期及今后河流管理发展的具体目标及措施;五要强化制度建设,在督导检查、信息公示、长效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加强制度性建设,全面持续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六要狠抓工作进度,注意各阶段时间节点,加强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按时保质落实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组还对当前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共享、监察执法、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存在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重庆实际,指出了下一步工作方向。

         (稿源: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