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构建“三级”立体责任体系开拓消防事业新局面
11.05.2016 13:26
本文来源: 消防网
一、党政领导责任不断强化。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强化顶层设计、责任落实和综合治理,着力完善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区级领导高强度、多频次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区委书记、区长办公室张贴“安全隐患整改进展图”和“安全工作‘三清三进’进度板”,展示全区安全工作形势,书记、区长据此加强与部门、镇街负责人的交流,极大地督促了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每季度召集区级领导,召开一次全区安全工作会,督促各级各部门“讲政治、讲科学、讲担当、讲责任”,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年初,区政府组织召开了2016年度消防工作会,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并将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2016年第一季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平均每月专题研究或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6次,其他区级领导平均每人每月2.7次。
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出台了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渝北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构建“55666”责任体系,明确了行业部门、镇街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五个亲自”,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五个落实”,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六个带头”,各级行政班子其他成员“六个到位”,各级行政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六个率先”的工作职责,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规范化、具体化。统计、分析部门领导、镇街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倒逼各级党政班子示范带动抓消防安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对政府、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讲评通报,有效破解了各级消防工作职责不清和“等”、“靠”、“推”的现状,逐步扭转了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开展消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第一季度,部门、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平均每人每月带队开展安全检查2.9次,各分管负责人平均每人每月由过去的2.4次增加到目前的3次。
三、单位主体责任明显增强。通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力打造高层建筑、商场、宾馆、物业服务企业等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和场所。全面实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立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并将“户籍化”管理结果纳入医疗、旅游、物业等行业领域评级、评星范畴,全区 家消防重点单位全部落实“户籍化”管理模式,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审核人:陈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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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16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