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法院:“1+N”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开州区法院深刻领会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改革试点精神,以涉家暴家事案件为切入点,加强与区妇联、共青团、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以法院为中心点,以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为横竖轴,以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为圆边的,“1+N”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审判调处同心圆。
一是共建制度,形成有效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在区综治办牵头下,明确公、检、法、司、民政、妇联等成员单位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的各自职责,整合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社会力量,对多元化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进行积极探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调解工作及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我院与区公安局、妇联、共青团、街道社区建立了涉家暴案件审理与人身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诉调对接、联合普法等制度,与开州区妇联共同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实行预立案、诉前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制度。建立妇联干部、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常驻家事纠纷调解室,参与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制度,情法并重化解家事矛盾。
二是共化纠纷,切实化解家事纠纷确保案结事了。 延伸家事审判司法职能,家事审判实现由“单兵作战、被动审判、有限化解”到“联动调处、主动介入、根源化解”的积极转变,积极构建矛盾排查、联动调解、家事审判、心理干预、判后回访的家事审判全程化解机制,避免就案办案、追求结案而导致的机械化解,案结事不了。将法院审判职能与妇联维权职能结合,畅通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绿色通道,家事法官与妇联干部联合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心理测评和干预等各项工作;积极邀请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到乡镇、村社开展巡回调解、现场调解,将联动调解贯彻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全程。对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件,强化以案释法,提炼报道。与妇联建立了家事纠纷调解协议执行效果追踪制度,主动为当事人提供政策咨询、异地妇联组织沟通帮助、法律援助等后续服务,提升了调解实效及群众满意度;加强法官、妇联干部与当事人的情感沟通,积极开展判后回访。试点至今,我院邀请区妇联干部、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60多人,共同参与100余件家事案件的联合调解、巡回调解,现场化解矛盾纠纷50起。
三是共享信息,强化沟通联系和工作通报。 我院与区妇联共同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定期沟通联系制度,7个基层法庭与当地基层妇联组织召开沟通联系碰头会,制发诉讼联系卡。人民法庭根据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情况,筛选适合妇联组织参与调解的案件,征求当事人意愿后,确定调解案件目录、时间、人员等,于每周五前通知妇联组织,妇联组织根据法庭的案件排期及时派员参与调解,变过去区妇联“案前建议调解制度”的被动等待为主动参与,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区妇联对到妇联寻求帮助的群众进行矛盾预化解,确实难以化解的及时引导其向法院起诉,强化后续跟进,根源上化解家事矛盾。
四是联合普法,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制意识。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官方微博、手机简讯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家事审判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家事审判庭、未成年综合审判庭负责人举办专题讲座,为乡镇、村、社区干部群众讲解《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着重讲解妇女在婚姻家庭、工作生活、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享有的权利。与区司法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合普法,在广场、社区、校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发放反家庭暴力倡议书、妇女儿童维权手册等资料。选取离婚纠纷、赡养纠纷等典型案件,邀请妇联干部共同参与以案释法,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 宣传效果。
五是共同提高,认真总结和巩固试点经验。 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现场调解指导、邀请调解能手授课、组织调解专项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区妇联维权干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调解能力和水平;与区妇联共同召开婚姻家庭纠纷立案、审判、执行专题座谈会,对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探视权如何保障与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所有权变更、未确定对方有配合物权变动的义务而无法执行问题等进行探讨,寻求化解之道;认真听取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撰写司法建议和调研文章,提升家事审判试点成效。
来源:开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