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林业局全面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23.10.2017  16:25
      为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石柱县林业局以规范流转、采伐管理、林权抵押、森林保险工作为重点,全面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助农民流转林地2113宗、流转林地面积65.9096万亩,交易金额23371.95万元。二是积极开展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开展统筹使用采伐类型和消耗结构指标、面积控制皆伐、其他林木采伐、网络化管理和简化审批环节等试点工作,年林木采伐量仅占计划的30%左右。三是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充分利用林农林权证的融资价值,积极与农商行、农发行开展合作,开展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全县办理林权抵押登记77宗,抵押面积17.54万亩,贷款金额105150.92万元。四是全面实施森林保险。每年投入225万元将全县200.12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保险范围,积极推行商品林保险,有效抵御林业灾害风险。五是依法调处林权纠纷。针对林改中纠纷多、调处难度大等问题,抽调专人开展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在部分乡镇创新举措,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调解纠纷,收到良好的效果。
石柱县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柱县林业局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县33个乡镇(街道)241个行政村(社区)完成林地确权286.林业厅
重庆市开州区创新举措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创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林权管理模式。探索发放林木或林地使用权为业主、所有权为集体的林权证,赋予林木、林地使用抵押、担保、贷款等功能,今年累计流转林地面积8656亩。二是依托林改发展林下经济。总结推广林禽、林菌、林畜、林药等4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目前发展林下经济2万亩,实现年产值2.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