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林业局 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15.05.2015 20:4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林业局,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区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局,渝中区园林局,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林业战线广大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在生态治理与修复、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人力社保局、市林业局决定,评选表彰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林业系统行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从事林业生产、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防火、服务保障等工作的职工。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50个,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个人100名(推荐名额见附件2)。各单位原则上推荐处级以下的集体和个人,确需推荐处级集体或个人的,只能推荐1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政治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投身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事业。
2.团结和谐。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工作职责明确,勤政廉政,重视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3.业绩显著。围绕新时期林业的战略目标和要求,结合“五大功能区域”战略部署,在造林绿化、资源管理、改革发展、服务保障等方面成绩显著,群众公认。
4.开拓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认真总结林业实践工作经验,勇于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措施,管理规范。
5.纪律严明。近5年来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投诉、上访及媒体曝光事件。
(二)先进个人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和市委保持一致。
2.工作作风扎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热爱林业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开拓进取,潜心钻研业务,廉洁奉公,无私奉献。近5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业绩贡献突出。从事林业工作5年以上,本领过硬、勇于改革创新、矢志艰苦奋斗,具有较大影响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差额评选,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各区县(自治县)推荐对象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推荐对象报送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推荐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本地区和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厅局级单位、市管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评选总数的20%以内,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不超过5%。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其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资格。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对象应分别填写《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附件4)、《先进集体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先进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6)各一式3份(表格可在市林业局官方网站http://www.cqforestry.gov.cn下载),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2寸免冠彩照3张。请各单位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推荐对象材料报市评选表彰工作小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林业局联合成立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单位:重庆市林业局
联 系 人:何昌权、杨广海
联系电话:61528961 61528968 61528963(传真)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
电子信箱:2201872723 @qq.com
附件:1.重庆市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重庆市林业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5.先进集体推荐情况汇总表
6.推荐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林 业 局
2015年5月4日
渝人社发[2015]79号联合(通知).doc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5.05.2015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