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完成51栋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任务

22.10.2016  02:02
   本网讯 自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作开展以来,重庆奉节县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县民生实事的重中之重,高位统领,有序推进,截至10月12日,今年全县51栋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高位统领。年初,经消防大队提议,县发改委审核,并报县主要领导审定,再次将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2016年县政府民生实事,明确今年完成50栋改造任务。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雷德环先后5次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和现场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督办问效。县委、县政府印发《奉节县2016年度民生实事考核办法》(奉节委办〔2016〕59号),将民生实事考核列入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管委会)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县委督察室开展专项督察5次,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通报3次。摸底建档。消防大队按照“片区分管”,分别会同永安和鱼复街道对城区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老旧居住建筑调研摸排,掌握了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情况,最终确立了51栋整治建筑,并建立了档案台账,确保了改造工作有的放矢。
  二、严控重管,有序推进。确保过程公开。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本次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方案申报、消防验收、设施测试等环节一律经所属街道、国土、消防认证后予以实施,同时,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最终确定了施工单位,确保整改过程依法依规。实行“定量”付款。县财政局按照“验收合格后拨付95%、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原则,分阶段、按比例进行专项经费拨付,保证经费使用全过程的依法依规。严格施工标准。招投标过程中,县政府按照“施工单位要同时具有一级施工和维保资质、且3年内未受过消防行政处罚”的原则,严格招标程序,从源头上把控质量;施工过程中,消防大队会同永安、鱼复街道指派专人重点加强对施工材料、消防产品和施工流程的全程监管,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三、建章立制,长效监管。联合验收。验收过程中,县消防大队、辖区街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居民代表、楼栋长等组成综合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建筑台账及改造内容,对改造的51栋老旧居住建筑逐栋进行检查验收并全部合格。此次整改共增设了消防给水管网269米,1111套水枪、水带,152个闸阀、快速接头,1111个消火栓,59个消火栓箱,共投入金额74万余元。长效监管。消防大队先后与国土、市政、自来水公司、街道召开老旧居住建筑改造工作协调会、碰头会4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奉节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暂时维护管理方法,将验收合格的老旧居住建筑交由居民委员会负责后续管理,明确了责任主体。(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