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桐梓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新要求

02.05.2018  19:57
一是由综治办、桐梓司法所牵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排查纠纷,利用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加强村社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实行矛盾纠纷月汇报制度。党委政府出台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各村(居)的年终考核。
    二是由综治办统筹,桐梓司法所配合牵头法治宣传工作,继续加大对中小学生、村社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初普法计划落实,确保月月普法有主题,月月普法有单位。
    三是由桐梓司法所牵头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以“教育、感化、挽救、帮扶”为工作目标,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和再次犯罪,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是部署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投用工作,加快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投用,由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轮流值班,村级法律服务室本月全部完善,力争5月底全部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