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09.12.2016  12:30
       

重庆市档案局文件

渝档发[2016]15号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万盛经开区档案局,市级各专业(部门)、企事业档案馆,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已经2016年12月2日局(馆)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档案局

2016年12月5日

 

重庆市档案“七五”法治

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

 

为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市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全国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和《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以及重庆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档案法治精神,推动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服务并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       

(二)主要目标

全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档案法治实践成效进一步凸显,档案工作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档案法治宣传形式和载体日益丰富,档案法律知识普及程度和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档案工作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明显增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档案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地服务于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为档案事业服务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着眼于广大群众对涉及民生等档案领域法治工作的实际需求,多渠道开发档案资源,依法推进馆藏档案的公开,优化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切实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档案立法、执法和档案开放利用等各项工作中,相互促进,融合互动,使档案法律法规为全市档案工作者和广大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4.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覆盖范围广泛,宣教重点突出。

5.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的创新,注重宣传实效,有效传播档案法治文化,以开放、共享的理念,积极构建百姓走进档案、档案走向社会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市委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市档案系统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市档案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依法办事和正确用权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宣传市委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取得的成效,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档案工作者投身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各部门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围绕我市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 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重点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立法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引导广大档案工作人员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在广大档案工作者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尊崇党章,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学习宣传《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庆市实施<档案法>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档案政策法规汇编工作,引导规范社会各方面、各行业、各单位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明确应当履行的文件材料定期归档和档案按时移交进馆的法定责任。做好档案相关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扩大档案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使档案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能够准确掌握重点档案法律知识,了解立法原意,做到依法治档。学习宣传《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档案安全保密相关规定,提高信息化背景下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发现并及时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全市档案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我市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制度,依法开放档案和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将法治元素融入各级各类档案馆规划中,运用新媒体普法益民,提供便捷的档案信息查询服务。依法推进馆藏档案的公开,繁荣档案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传播档案文化,讲好档案故事。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促进档案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六)推进依法治档全方位多领域深入开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档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治档、规范管理,提升全社会档案法治化水平。通过法治档案的建设,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广大农村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公民的意识中,树立依法形成档案、保护档案、用好档案的自觉,引导和培育符合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要求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为服务和支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档案信息的支持与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确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履行《档案法》赋予的监督指导职能,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各级档案部门应利用各种媒介,加大档案法治新闻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档案法治环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将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好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各级档案部门利用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6·9”国际档案日、重大纪念日等契机,组织举办展览、征文、辩论、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档案馆“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并通过汇编出版专题文献,拍摄档案纪录片、动漫、微电影等多元化途径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更好地运用官网专栏、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来提高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度和影响力。

四、工作步骤

重庆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七五”普法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档案“七五” 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市档案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月至2020年)。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逐年制订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检查到位,确保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档案局将通过《重庆档案》杂志、重庆档案信息网,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每年底,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书面报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将适时对该项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或专项督察,并将结果作为档案法治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2020年下半年,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划或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档案“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和总结报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将从2020年7月开始组织对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七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档,促进全市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身参与,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价,健全考评指标体系,推动档案“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对象。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和档案工作者。要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把档案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档案系统领导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档案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区县档案局(馆)长培训、市档案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档案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提高依法治档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档案普法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交流法治宣传教育新经验新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形成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际进行分类指导,推进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强化保障措施。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高度重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人员配备、定期培训、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

 

 

重庆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