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强化行政监管

02.02.2015  11:19
       

档案安全建设始终是档案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档案部门如何从“加强档案行政监管”这个层面去破解强化安全体系建设这个问题,为档案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行政支持与保障,是近年来济南市档案局馆积极探索的课题。自2013年开始,市档案局馆着手起草了《关于建立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的意见》,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于2014年4月正式印发。该文件印发后,得到了山东省档案局馆的高度重视,向全省进行了转发。该制度的建立,在加强档案安全行政管理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并于2014年12月获得山东省档案工作改革创新项目三等奖。

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的作用和内容

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有利于强化档案行政监管职能,增强社会档案安全意识,同时提高档案安全事故预防能力。

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确定了风险的范围,明确了应进行告知或提醒的相关情况。同时,济南市档案局馆对档案安全风险级别进行了划分,对不同程度的风险从强到弱大体划分为3个级别,即一级、二级、三级,通过对不同级别风险采取不同告知的方式,以突出重大风险防范的紧迫性。

采取档案安全风险告知的主体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告知对象是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安全风险告知方式主要是书面告知和口头告知两种方式。一级风险通过《档案安全风险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告知;二级风险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书面或口头告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要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单位名义发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三级风险通过口头告知的方式。

对于做好风险整改的监督,制度中明确了告知书应根据整改难度大小留出必要的整改时间。在整改时间内,应跟踪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及时加以督促,指导整改落实。被告知单位则要按照整改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必要时,档案部门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告知书落实情况,每年进行个别通报或集中通报,对态度不积极、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批评。对因为不积极整改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加重行政处罚,以保证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的严肃性。

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初显成效

2014年5月初,针对档案馆安全建设存在的问题,济南市档案局分别向平阴县委、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发出《档案安全风险告知书》。

平阴县档案馆库房约650平方米,馆藏4.3万余卷档案已超负荷,由于负荷过大,档案库房地板出现裂缝,属于危房,对馆藏档案安全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高新区档案馆无独立馆库,库房布局分散,环境较乱,现有库房不符合档案保管保护标准要求,库内落地大窗不利于库内温湿度控制和防盗、防破坏,安全隐患很大。此外,高新区档案馆馆库面积严重不足,馆藏12万余卷(件)档案,仅有250平方米左右的库房,属于超负荷存放,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难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针对这两家档案馆的问题,济南市档案局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限时反馈。

平阴县收到《档案安全风险告知书》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等县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分管档案工作的有关领导到县档案馆进行了现场调研,请专业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测,专门召开了县委书记碰头会,随即利用1个月时间对档案馆进行了修缮加固,基本排除了之前存在的安全隐患。高新区档案馆由于办公条件的限制,虽遇到一些困难,但仍积极想办法改善馆库条件,增加了库房面积,对之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此外,全市各县(市)区也普遍转发了市档案局的文件,历下区、济阳县对9个单位启动了告知制度,强化了档案行政监管职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的有力执行,引起了被告知单位对档案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解决问题的步伐加快了,力度加大了,对防范档案安全事故的责任心增强了。同时,也使全市档案部门对进一步推动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档案安全防范工作增强了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