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下车不拔钥匙 小轿车不翼而飞
27.05.2015 15:31
本文来源: 重庆新闻网
中新重庆网5月27日电(通讯员 王酥)5月24日,家住梁平县的包工头谷某到梁平县云龙镇修房子,到了中午准备吃饭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长安车不见了,四处寻找未果后谷某报警求助,最后民警查出来车竟然是被其工友刘某偷偷开去吃饭。
下车不拔钥匙,长安车不翼而飞
5月24日一早,谷某驾驶自己的长安车来到梁平县云龙镇,给一户人家修房子。到达目的地后谷某将车停放在路边,想着修房子的地方离路边不远,便没有取出车钥匙就离开了。没想到中午时分,谷某来到路边准备开车去吃饭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长安车已经不翼而飞。情急之下,谷某连忙拨打110报警称长安车被盗。
小伙为吃饭,偷开工友长安车
民警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向公安局指挥中心汇报,梁平县公安局立即展开以案发地为中心的排查搜寻工作。正当民警紧锣密鼓的开展搜查时,谷某的工友打电话告知,被盗长安车已经自己开回来了。
原来,工人刘某和谷某一起在云龙镇这户人家修房子,刚到11点的时候,刘某就悄悄溜到谷某的长安车内坐着玩手机,等到快12点的时候,刘某接到朋友电话叫去吃饭,想到这会儿搭车也不方便,刘某便擅自驾驶谷某的长安车扬长而去,让谷某误以为长安车被盗。而让刘某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偷开他人机动车,将面临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偷开他人机动车 小伙被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目前,梁平县公安局已给予刘某罚款7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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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5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