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不断提升教育督导水平

28.09.2016  15:36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保障运转畅通。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设置责任督学工作经费,完善督导责任区办公条件,印发《责任区督学工作职责》《中小学专职责任督学履行职责考核办法》《责任督学行为准则》等7项制度,明确督导内容、流程、纪律,确保督导职能规范高效履行。

二是强化队伍管理,提升督导水平。 严格责任督学选拔、聘任和考核,通过规范督导流程、畅通督导信息、开展督导展示、跟踪督导整改等方式规范督导行为,实行蹲点包校责任制,定期培训提高并动态管理,促进责任督学切实履行督导职责,提高督政督学水平。

三是强化模式创新,形成督导特色。 依法督政,督促县、乡镇(街道)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通过综合督导发现问题,为学校“把好脉”;通过专项督导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为学校“问好诊”;在经常性随访督导中研究、解决问题,为学校“会好诊”。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增强督导实效。 建立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将督导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通过校评督导行为、加强督导奖励、追查督导责任等方式提高督导工作效益。凡在工作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督导行为不规范和被督导学校举报查实的督学,坚决按程序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