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18.06.2015  19:56

 

一是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监测工作。 完善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评估与考核制度,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责任落实。坚持经常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全方位、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督学工作。切实抓好质量监测,推动教育评价模式改革。运用监测结果,对教育质量进行动态、科学地分析,为改进全县教育教学、完善政策、落实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 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落实,加强学校督导工作室建设,完善7个教育督导片区办公室建设,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加大对责任督学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及时汇总责任督学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情况,从督导计划、督导记录、督导小结、督导报告、信息报送等多方面进行考核。

三是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牢固树立“制度管督、制度兴督”基本理念,将制度建设作为依法督导的首要任务和提高督导水平的基础工作。依据《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梁平县责任区督学工作规则(试行)》,系统化完善和修订全县督导工作制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督导问责机制。 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和全县各级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问责制的规定和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督导问责机制,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问责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限期整改环节,对整改情况严格进行复查,必要时对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定期发布督导评估报告,让全社会了解教育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