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突出“救急难”规范临时救助

07.08.2015  18:32

  救助金县级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由县级直接发放,直接打入困难群众账户,减少工作环节,使城乡困难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提高救助效率。今年以来,共实施临时救助506人次,发放救助金201万元。

  健全救助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梁平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初稿),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实施临时救助资料签收制度,保证临时救助资料规范性。

  实行救助对象审批前公示。将拟纳入临时救助的对象,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住址、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公示期限不低于7天。对公示期间反应的问题乡镇(街道)再次入户进行核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临时救助公平公正。(梁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