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四举措强化教育督导工作
14.04.2015 19:3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一是优化督学队伍。 聘任22人为专职责任督学,专职责任督学的工作与原单位全部脱钩,每名督学负责4至5所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工作,实现责任督学专职化、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全覆盖。
二是健全督导制度。 建立教育督导片区副主任列席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制度、学校问责制度;健全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限期整改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及通报制度。对影响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
三是规范督学工作。 印发《梁平县责任区督学工作规则(试行)》,明确界定责任督学的工作目的、工作原则、基本职责、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为责任区督学履行职责,提供基本的操作规范与依据,为学校办学提供基本参考。
四是落实督导保障。 落实经费保障,将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落实条件保障,依托学校设立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落实成效保障,制定《梁平县中小学校专职责任督学履行职责考核办法》,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30%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责任督学评优、评先及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4.04.2015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