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由该院检察长戴仕俸主持。
该院党组认真学习了全国人大、最高检关于开展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程序等要求,听取该院民行检察部门专题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本院及辖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提出了具体意见。
戴仕俸指出,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行使公益诉讼权,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并惠益群众,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当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要存在如何发现线索案源、如何将路径走扎实两个难点。
对下一步工作,戴仕俸指出:一是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两级院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将此项工作放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高度来具体谋划。各分管领导在工作中要不遗余力并创造条件给予全方位支持,切实保障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依法履职,做细做实。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人员队伍和知识储备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民行处作为负责部门,要有底气,要从细节上狠抓落实。同时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尤其要在线索移送上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三是强化指导,加强沟通。要加强对辖区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与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主动、深入地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