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渝北区检察院成试点单位

16.01.2015  15:18

        昨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勇做客人民网重庆视窗,围绕检务公开、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与网民交流。

   在访谈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表示,近年来,重庆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全面打造了“网上”检察院和“掌上”检察院。自2004年开通法律监督网以来,截至目前,接受网上举报、申诉1868件。

   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7个省份共17个检察院试点开展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改革,渝北区检察院成为试点单位之一。在访谈中,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勇表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重点,就是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渝北检察院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拔了36名政治素质过硬、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的主任检察官。理顺了主任检察官与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的关系,真正实现了“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

        (重庆 重庆新闻 重庆新闻网 渝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