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两年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近千万元
新华网重庆频道4月27日电(记者 赵紫东)重庆市检察院今日发布帮助农民工讨薪数据。据通报,从2013年1月至2014年底,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结农民工追讨欠薪案件970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件,运用法律手段帮助1324名农民工追讨欠薪948万元。
“检司”协作解决绕人的“三地债”
“我还以为钱要不回来了”。2013年,家住重庆市武隆县的周师傅和6个老乡远赴新疆伊宁,在一个沈姓老板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忙活了几个月,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老板却跑回了浙江老家。
走之前,“沈老板”留下一张8万6千多元的“白条”。打工在新疆,老板在浙江,家乡在重庆。这个绕人的“三地债”,让老实巴交的周师傅几个犯了难。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攥着“白条”返乡,向武隆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武隆县司法局随即将支持起诉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两家决定协作办理此案。武隆县检察院与“沈老板”所在的浙江省桐乡市检察院取得联系,协商决定共同支持周师傅等7名农民工起诉讨薪。
2014年4月,武隆县检察院、桐乡市检察院共同向该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经武隆县司法局联系,桐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援助律师,为7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同年5月,经浙江省桐乡市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双方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沈老板”分三次付清欠薪。
早在2008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司法局就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初步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互动的“检司协作”机制。2012年2月,该机制正式推行。
“目前,支持起诉的863个案件中超过四分之一是由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协作办理的,可以说,‘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的检司协作模式搭建了一条农民工讨薪的‘绿色通道’”,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对付老赖杀手锏
欠薪老板突然“玩失踪”,无疑是讨薪农民工最不愿意看到的。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为对付欠薪“老赖”们的“杀手锏”。
然而,如何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起来?怎样整合各部门执(司)法资源,亮出一套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追讨欠薪的有力“组合拳”?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从2013年6月开始,在重庆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作的张师傅等30名农民工的工资就一直拖欠,长达半年之久。12月初,为逃避支付欠薪,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突然玩“失踪”,和家人一道失去了联系。
履行责令支付程序后,沙坪坝区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并根据与检察机关建立的恶意欠薪案件移送备案机制,同时向检方备案。沙坪坝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派员引导侦查取证。2014年6月,黄某某被公安机关顺利抓获归案。
同年8月,沙坪坝区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该机械制造公司和黄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调解,检方共依法为张师傅等农民工追讨欠薪22万余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