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全市检察机关担当“上游责任”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
2020年1月9日,《重庆日报》半版刊登:《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全市检察机关担当“上游责任”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一文,内容如下:
自江津到巫山,长江横贯重庆18个区县、绵延690多公里。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三峡平湖,编织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连系着重庆千家万户的美好生活。
让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守护好司法这最后的防线,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部署要求,扛起“上游责任”,坚持法治思维,全面依法履职,为推动解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社会治理难题,助推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日臻成熟的检察方案。
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船舶油水混合物只能卖给有资质的企业,不能直接排到江里。”日前,涪陵区检察院联合长航公安、水利等部门,对长江涪陵至南沱段江面开展联合巡查。
登上一艘清淤船时,检察官的再三叮嘱事出有因。
王鹏(化名)在重庆市涪陵区、长寿区“无证”收集油水混合物后,非法销售给湖北省江陵县的张航(化名)加工生产,造成当地部分水体、土壤污染。因涉嫌污染环境罪,两人被涪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8个月。
该案系最高检、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联合督办案件。为此,市检察院组织三级检察机关针对长江船舶污染案件实施一体化办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还专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交通、生态环境、海事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江涪陵段长期存在的船舶污染问题。
去年11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12个典型案例之一。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1号总河长令”,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83人,同比上升5.9%。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和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集中巡查攻坚月”专项活动,在水生态安全领域立案公益诉讼700余件。
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双管齐下”,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数字之外,是老百姓看得见的变化。
永川区小安溪旁的一处平常的养殖场里,第一次出现污水流量计、接泵站、摄像头,荣昌区原来各家养鱼户标配的“氧气泵”不见踪影,璧山区三江水库旁堆放27年的2.4万吨生活垃圾被清理干净……
碧水青山,蓝天净土。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公益诉讼158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63件,提起公益诉讼52件。共推动治理被污染的水域、被污染毁损的耕地、林地等69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近5万吨。
办理大足区红蝶锶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汇聚多方力量、遵从经济规律、借助科学手段,一举根治困扰当地16年的锶渣、废水、废气污染治理问题,为企业找到一条变废为宝、绿色发展之路。
“废渣成了宝贝,这得益于科技进步和公益诉讼的‘倒逼’。”该公司副总经理谢云富感慨。
用“复方”治顽疾,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给出了生态环保领域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司法新样本。
舌尖安全的维护者
为了让血旺不易变质、卖相鲜嫩,江津区一家食品作坊老板李刚(化名)在猪血中添加福尔马林溶液,贩卖给火锅店及消费者。2018年8月,经依法履行公告程序,江津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刑罚执行完毕起3年内,禁止从事与食品加工、生产、销售有关的职业。”今年4月,李刚被判处刑罚的同时,还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支付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格10倍的赔偿金。
2019年,市检察院会同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在全市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用最严厉的司法手段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以前很担心买到‘潲水猪’,现在潲水都是统一处理,猪肉可以放心吃了。”酉阳当地的李师傅说。
如今的酉阳县城,家家餐馆外都摆放着“餐厨垃圾桶”,每天近20吨潲水被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统一运往就近的黔江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而就在半年前,街上还时常能看到生猪养殖户开着农用三轮车收集潲水的场景。
“潲水养猪既不卫生,也严重危害畜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早就被国家全面叫停。”为此,酉阳县检察院向当地城市管理局、农委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理和监管体系,促进养猪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办好一个案件,推动一域治理。
“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有望根治‘药师不在岗’‘无处方售药’的老毛病。”去年5月,永川区检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获判胜诉。此外,该院还专门发出检察建议,助推当地在全市率先推行执业药师远程服务和电子处方服务,截至去年11月推出该服务的药店已超过560家,处方零售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公益诉讼389件,发出公告和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50件,提起公益诉讼19件。
国有财产的保护者
“这么长时间还没拿到证,真恼火!”一提起房产证,潼南区某小区业主赵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
履职过程中,潼南区检察院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期拖欠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税款逾千万元。该公司还违法收取、挪用房屋契税税款,致使部分购房业主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为此,该院向潼南区税务局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建议后,该局采取限制企业法人代表出境、冻结银行存款、查封公司财产等措施确保税款安全,追回挪用契税209.8万元,购房业主也全部拿到房屋产权证。
以此为契机,潼南区税务局还启动为期2个月的全面执法风险排查行动,累计追缴欠税及滞纳金1450万余元。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立案公益诉讼15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2亿元;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公益诉讼151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2.4亿元。
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去年7月,市检察院五分院提起全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因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对四川省凉山州30名救火烈士的侮辱言论,唐丽(化名)被责成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烈士名誉。
专案推动出实招,专项行动见实效,其背后靠的是检察公益诉讼专门化、专业化建设的支撑与沉淀。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跨区域协作、上下一体化、办案规范化、巡查常态化为主要特点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体系,创新打造“长江生态检察官”等一系列特色检察产品,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履职范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跨区域协作。市检察院与川、滇、黔、藏、青5省区检察院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形成流域生态保护合力,携手共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上下一体化。运行“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的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上下级检察院协同发挥监督职能。
——办案规范化。市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办案规程,全流程规范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调查内容、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环节。
——巡查常态化。在全国省级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办法,三级检察院全部建立巡查工作机构,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巡山、巡河、巡湖、巡田等工作。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全市25个检察设立公益诉讼专门机构,20个检察院设立公益诉讼专门办案组,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才库,选拔22名检察官建立公益诉讼专业团队,探索建立“一箱、一机、一网、一库”的“四个一”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体系,检察机关维护公益履职能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