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来渝交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13.06.2017  12:43
            日前,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一行来渝交流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参加市检察院举办的豫渝两地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并到永川区检察院实地调研。在6月9日召开的座谈会上,两地检察机关结合具体工作,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实践中的前沿性、实操性问题,深入研讨交流,借鉴经验做法,共话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举措。           座谈会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部分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渝中、渝北、巴南区院检察长参加座谈。贺恒扬首先对河南省检察院蔡宁检察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重庆市情和全市检察机关基本情况,他希望两地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交流、增进情谊、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两地检察工作改革发展。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胜才介绍了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情况,渝中区检察院检察长夏阳、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许创业、巴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德江分别就各自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法成效作了简要介绍。           按照中央、最高检和市委总体部署,重庆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地区,该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2015年9月,在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和渝中区、荣昌区、黔江区、梁平县4个基层院开展先行试点。2016年9月,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2016年底,员额制改革全部完成,人员分类就绪。2017年1月1日,该市三级检察院正式按司法责任制机制全面运行。           在改革过程中,该市检察机关把中央精神与重庆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适度从紧控制员额,严格标准与程序,积极推进员额制改革;系统构建制度体系,强化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落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稳妥推进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管改革,各项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如何调动检察官助理的积极性?”“我们出台规定,检察官助理也要在法律文书上署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了助理的办案积极性。”“业绩考评时,检察官对助理的评价也要占到一定的权重。” 座谈会刚一进入正题,现场氛围便活跃起来。边介绍经验,边互动提问,边现场解答。与会人员围绕员额检察官选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落实事中监督、发挥检察官助理作用、三类人员职业上升渠道等改革中遇到的实践性、前沿性问题,一一进行了广泛讨论和深入交流。           “我到任这几个月以来,召开检委会研究的案件只有1件”。贺恒扬在座谈中特别谈到,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成效明显。           蔡宁表示,重庆是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积累了很多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经验做法,通过此次交流感到受益良多,希望能够充分借鉴重庆的经验,少走一些弯路,把河南检察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解决好。           来渝调研交流期间,蔡宁检察长一行还来到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参观了图书馆、模拟法庭、阶梯教室等教学场所,并赴永川区检察院实地调研改革相关情况,听取介绍并进行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