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检察院:首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被当庭宣判

06.05.2017  00:13

 

          为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近日,奉节县检察院邀请县委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现场观摩了该院提起公诉的4起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这是全面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该院适用该制度办理的首批刑事案件。

          在该县法院刑庭审判庭,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了的汪某危险驾驶案、文某某危险驾驶案、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宋某某交通肇事案等4起刑事案件。在该院审查起诉阶段,4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两高三部”及重庆市检察院对从宽处理的相关要求,向县法院提出略低于法定刑的量刑建议。庭审现场,法官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该县县委政法委与政法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刘春光从政策背景、适用条件、减刑幅度等方面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对该院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进行的相关有益尝试进行了汇报。

            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当前司法实践的重要试点工作,有助于司法效能和司法效果的“双统一”“双提升”,开展试点工作要牢牢把握司法公正的主线,既要强调沟通,也不能弱化监督制约,要确保案件质量,要让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奉节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成伟强调,下一阶段公检法司各政法单位要加强沟通,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及时形成工作情况总结,加强向人大、政协的工作情况汇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调研、监督试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