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诺亚”餐饮船移交!助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

02.12.2020  20:5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加强餐饮船舶整治,消除水上餐饮带来的水体污染,是重庆市“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长江生态修复的重要内容。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妥善将一在长江江面上经营水上餐饮公司的破产财产——“森泰诺亚”餐饮船舶,完整移交破产管理人,40余名船上职工及20余名驻船守候的债权人全部安全有序劝离。

基本案情

森泰诺亚公司于2013年3月1日经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开展经批准的饮食文化交流活动。该公司主要资产是名为“森泰诺亚”的趸船一艘并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由于该公司营业收入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以及所需的码头、水域的租赁期限已经届满又表示不同意续签租赁合同,故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

2017年12月27日,市五中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森泰诺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交由南岸法院审理。2018年1月23日,南岸法院作出《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经清理,森泰诺亚公司对外负债2亿元,拖欠职工工资121万元,资产评估值5149万元,已经完全资不抵债,且无重整或者和解的可能,南岸法院于2020年11月2日裁定宣告森泰诺亚公司破产。

因船上经营者、从业人员拒绝配合破产财产移交,南岸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限森泰诺亚公司经营者及船舶租赁人员于2020年11月19日24时前搬离“森泰诺亚”船舶,并将船舶移交森泰诺亚公司破产管理人。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多方联动执行

由于该案涉及71名职工200万元工资、94家债权人2.01亿元债权,且存在其他经营户租赁经营,各方急于追回损失,对立情绪较大,部分职工、租赁经营户和债权人采取驻船守候的方式,拒不配合破产财产移交。加之船舶面积大、船舶围栏低矮、危险易燃物品较多等执行清理难题叠加,加大了该案处理难度。

南岸法院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各部门沟通联系。组建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副区长为指挥长,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法院、区交通局等16个成员单位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森泰诺亚”餐饮船舶移交强制执行实施方案》,联合公安、交通、司法、海事等部门先后召开9次专题会议,听取破产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基本情况的汇报和破产管理人对“森泰诺亚”船舶的情况介绍以及船上人员构成、分布情况的汇报,加强协调统筹,形成工作合力。

该院抽调精干执行员、司法警察,联合公安、交通、街道等部门共同组成专项工作组,强化移交工作力量。明确以“法院执法为主体,其他政府部门予以配合”为工作思路,根据船上人员结构,成立执行稳控、教育安抚、警戒安保、录像取证四个执行组,分门别类做实做细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突工作,及时应对执行过程中突发情况,有序、高效、安全指导破产财产交付执行。

针对职工、船舶租赁人员、船舶经营者等不同身份人员不同诉求和困惑,精准制定释法明理方案,针对性开展解释劝离工作。通过执行工作队的耐心疏导、细心讲解,船上人员逐渐转变对立情绪,在清理和搬运完个人物品后均自愿离船,确保了破产财产“森泰诺亚”船舶的安全平稳移交。

原标题:“森泰诺亚”餐饮船移交!助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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