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3+3”模式稳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
11.10.2016 16:02
本文来源: 消防网
一、“三个明确”高标定位。明确建站范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潼南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明确镇街、社区、大型商业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重点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设微型站。明确目标责任。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分类建站”的原则,明确由辖区镇街及社区负责建成13个社区微型站,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行组织建成44个微型站,实现消防力量全面覆盖。明确建站标准。分类制定微型站最低建站标准,满足多样化现实需求,明确重点单位、社区及大型商业区域大型旅游景区微型站必须达到“有用房、有车辆、有装备、有人员”的标准,社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微型站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防护、通信、救生等消防器材装备。
二、“三项措施”全面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区消防支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微型站建设纳入2015、2016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后6次召集社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代表召开座谈会,研讨微型站政策支持、经费来源、人员组成、工作流程等,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建设任务及工作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建成60%,2016年春节结束后建成100%。同时区财政落实100余万元资金改装车辆和采购装备器材,共计改装综治巡逻车20余辆,统一采购装备器材1500余件。坚持典型引领。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在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单位建立微型站试点,树立典型样板、及时总结经验。1月8日,潼南区在泰盛纸厂组织召开了微型站建设现场会,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和社区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强化资源整合。依托派出所、基层网格、志愿消防组织和联防组织,积极整合社区保安员、物业管理员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及保安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合理编配微型站队员,在乡镇、社区和重点单位推动建立“防消一体化”微型站。
三、“三大抓手”凸显实效。抓规范运作。区消防支队将微型站管理纳入消防监督员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实行分片、定点、包干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督导,督促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等制度落实情况,并通报各地进展情况,有效激励微型消防站管理员积极性和参与度。抓业务培训。区消防支队多次组织微型站队员通过集中授课、实战演练、队站开放等方式进行技能培训,并要求队员每人每月至少与现役官兵同训练1天,每年组织1次业务考核。鼓励微型站队员自行开展培训演练,并调派消防监督员或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帮扶指导,提高队员自查自纠、自防自救能力,实现有效处置初期火灾的目标。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70余次、培训微型站队员400余人,指导开展隐患查改与灭火演练100余次。抓联勤协作。将全区划分为30余个联防区域,将微型站登记备案至119作战指挥中心,作为火灾扑救临近区域第一救援力量及后备储存和增援保障力量,纳入统一调度和指挥,并明确调动任务、调动区域、调动方式、调动程序等具体调度细则,建成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力量调派格局。同时要求每个微型消防站至少成立1支防火巡逻队,在重点时节、重点部位常态化、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逻守护,24小时不间断实地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审核人:弋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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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6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