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27.08.2015  15:39
   本网讯 8月25日下午,巫溪县人民政府召开第68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听取了县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市政府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巫溪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龚均主持。
  会上,县安监局谭金远局长传达了国务院和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建议,就全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提请会议审议。县消防大队周志刚大队长报告了公安部消防局、市政府及市消防总队等各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天津“8.12”事故后,大队火灾防控和执勤备战工作情况做了全面汇报,着重汇报了全县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保和夏季消防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
  龚均县长就下一阶段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举一反三,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抓好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市政府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法,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措施,深入抓好夏季消防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项整治,全力以赴做好当前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四是强化督导问效。县政府督察室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大排查大整治纳入当前政务督察、安全生产常态督查内容,定期开展检查督导,跟踪推动隐患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