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正式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统筹管理

18.09.2016  18:36

 

9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

一是明确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定义,要求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二是明确了招生计划,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并统一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三是明确了招生录取方式,即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四是明确了质量标准,要求研究生培养单位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五是明确了学历学位证书的法律地位,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六是明确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职责,即要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安排办法,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