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切实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26.04.2016  03:24

 

一是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 由县长任主任,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主任,发改委、教委、财政、公安等18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规划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教育职责,审议决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重要事项。

二是整合调整督导责任区。 在原有5个督导责任区基础上,充分考虑督导区域、督导内容、督导工具等差异,将东南片督导责任区并入中部督导责任区,新成立中学督导责任区。区分中学、小学督导责任区,督学专业知识更强,督导效果更明显。

三是充实专职责任督学队伍。 新聘请3名中学专职责任督学,1名小学专职责任区督学和1名学前教育专职责任督学,专职督学达到24名,全县114所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责任专职督学实现全覆盖。

四是完善挂牌督导制度。 印发《武隆县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武隆县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制度》等文件,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行“8个1”工作机制,制定教育督导制度、廉洁督导制度、专职责任督学考核制度、责任区包片联系制度、学校督导工作室制度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