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局部署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11.06.2016  13:52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武隆局从6月1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5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订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专项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夏季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各所、相关科室充分认识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对稳控全县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动。

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协助开展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二是立足工商所基层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普及宣传。三是利用与市场主体面对面的机会、以及走村入户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加强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消防意识,保障生产、经营的安全。

三、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以灭火器等消防产品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查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质量违法商品主动退市和商品质量自律制度,切实抓好质量监管。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认真受理、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四、全力查处消防领域无照经营行为。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托巡查监管系统,对辖区内消防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底。同时,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对从事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目或已经取得前置许可文(证)件的无照经营行为,责令其限期办理工商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未取得前置许可文(证)件,或前置许可文(证)件被吊销撤销、失效,而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将情况或案件线索书面抄告相关部门,配合查处取缔;对有关部门通报和检查中发现许可文(证)件被吊销撤销、失效以及要求其停产停业的,要及时责令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武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