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扎实做好刑附民案件调解
10.11.2015 11:50
本文来源: 法院
充分释明引导。充分利用庭前会议,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等内容告知当事人,并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庭前调解。充分发挥参会的公诉人、辩护律师作用,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适当调整心理预期,促使达成一致意见。共召开庭前会议22次,当场达成调解协议17件。
注重心理疏导。注重心理引导和情绪纾解,依托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审判人员,根据调解对象年龄、性格、家庭环境、教育背景、主要诉求等不同因素寻找突破口。在调解中为其绘制个性化“心理肖像”,因人制宜对症下药,帮助寻找利益共同点最终促成调解。
借力多元化解。综合借助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诉讼联络员、村社干部、当事人亲友等多元力量,借助其人缘、地缘优势,消除双方抵触敌对心理。共有34人次社会力量参与综合调解工作。
落实宽严相济。对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被告人,严格依法对其进行定罪量刑。对认真履行调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在量刑时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五是回访督促兑现。通过实时追踪、判后回访等方式,督促被告人按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防止“案结事不了”。共督促3名罪犯及时兑现赔偿款16.5万元。 来源:武隆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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