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绿色司法”保障生态经济健康发展
17.06.2016 21:51
本文来源: 法院
依法保障生态经济。按照“面上保护、点上开发”要求,结合“审务进园区”工作,为白马、平桥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生态经济提供司法支持。发挥司法裁判导向功能,依法审结涉及乌江银盘梯级电站、寺院坪高山风电场等能源产业纠纷。依法审慎办理通耀铸锻、贵尔达房地产等传统工业企业、旅游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
妥善化解旅游纠纷。坚持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双赢的审判理念,结合“景区假日流动法庭”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功能,妥善处理了涉及“印象•武隆”剧场、仙女山游乐大世界、仙女峡漂流景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游客人身损害等纠纷。组织法官定期前往涉旅乡镇、主要景区宣传《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倡导旅游从业者合法诚信经营、游客文明出游。
助力推进脱贫摘帽。发挥“绿色司法”职能,依法审理涉及双河乡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土地租用纠纷等案件,保障高山地区扶贫开发和特色生态经济发展。依托重庆法院扶贫联建集团,向上争取市高法院支持,为对口扶贫乡赵家乡筹集落实200万元资金及部分实物,帮助打造发展“高山水乡”、“山虎关垂钓节”、蓝莓观光采摘园等生态旅游扶贫项目。
深度拓展司法服务。在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大背景下,转为注重发挥法制宣教功能,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村镇、《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官网官微等媒介,重点针对违法捕猎、采沙捕鱼、烧荒毁林、企业排污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组织青年法官法律服务队,全程介入羊角场镇危岩避险整体搬迁工作,为搬迁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维权引导、协助迁离等服务。 来源:武隆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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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6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