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送给妈妈的母亲节礼物 是一份特别的成绩单

12.05.2017  22:27

△小涵送给母亲的母亲节礼物是一份帮教成绩单。

12日上午,在江北区检察院3楼会议室,一场听取暨回访附条件不起诉人履行条件情况座谈会正在举行。来自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和江北区检察院的“莎姐”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18岁的小涵(化名)汇报这一个月以来,帮教期的成果。同时,对于即将到来的母亲节,他还为母亲精心准备了一件礼物。

上午10点,江北区“莎姐”检察官罗慧首先简要介绍了小涵的情况。去年6月19日,当时未满18周岁的技校学生小涵,正在江北区华唐路某网吧作兼职网管。凌晨3点过,小涵的校友阿祥(化名)来到网吧打游戏。当时阿祥才16岁,按规定是禁止进入网吧上网的。小涵劝说阿祥离开,但阿祥坚持要在网吧打游戏。

两人因此发生激烈口角,冲突中小涵用矿泉水瓶打破了阿祥的头,阿祥仍不愿离开。于是小涵回家找来一把菜刀,将阿祥砍伤。经鉴定,阿祥达到轻伤二级,小涵为此要负刑事责任。事后,小涵及家人赔偿给阿祥四万元,小涵获得了阿祥的谅解。

在今年的4月13日,江北区检察院对小涵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六个月,该院还依托建立的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司法社工组织等进行帮教的机制,委托重庆新扬社工对小飞进行帮教。

座谈会上,新扬社工张双妹介绍了小涵这一个月来的帮教情况。“主动承担后果,知错态度较好。同时,又认真参与帮教服务。”小涵在每次参与社工帮教服务前,总是分别与学校老师、母亲详细说明了帮教情况。获得他们的信任和允许之后才参与到帮教服务中,非常重视帮教服务,同时愿意为了参加帮教努力获得学校与家人的支持。

张双妹表示,在一个月的接触中,小涵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更加了解自己的缺点,他不仅主动与社工分享自己性格急躁、易冲动的特质,还决心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增强自身专业技能,提高自身修养,做一个明理懂法的人。

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的”莎姐”检察官张雨岚与江北区检察院罗惠认为,在与小飞的沟通中,他表现出对自己过错行为的后悔,能够正确认知冲动行为带给自己与他人的伤害。他积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社工完成帮教工作,主动参与到社工帮教服务中,对自己所犯错误有勇气去面对并承担了责任,有较好的知错态度与悔改表现。 鉴于小涵在帮教期表现较好,“莎姐”检察官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意见,再结合其近来的表现和其学业任务比较重等综合考虑,对他做出减少帮教期的决定——将原本六个月的帮教期缩短至四个月。

听到这一消息,小涵抹着泪感谢大家没有放弃自己。同时,他从社工手里接过自己的“帮教成绩单”。母亲节即将到来,小涵转头望向母亲。“妈妈,我以后一定控制脾气,不再惹事。”小涵将手里的成绩单交给母亲,“这是我的母亲节礼物。妈妈,你要相信我,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照顾你。”小涵母亲使劲点点头,和儿子拥抱在一起。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摄影 平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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