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二中院 承办“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与法律适用”培训会

24.12.2014  19:32
  12月20日至21日,市二中法院圆满承办了“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与法律适用”培训会。此次培训旨在提升刑事审判法官准确理解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培训会上,最高法院刑五庭高贵君庭长从当前涉案毒品类型入手,通过梳理2008年《大连会议纪要》和即将公布的《武汉会议纪要》的关系,阐述《武汉会议纪要》中最新精神和要求,主要包括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的调整、以贩养吸被告人毒品数量认定、毒品纯度及其对量刑的影响、毒品犯罪的既未遂、未成年人毒品再犯等问题。最高法院刑五庭方文军审判长从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和毒品犯罪的证据审查判断两方面对《武汉会议纪要》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认定、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以及毒品犯罪中各类证据的认定和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的标准等问题。武汉大学法学院何荣功副教授从当前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理论与实践出发,反思我国“重刑”治毒的悖论与危机,并对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现代化进行展望,为研究毒品犯罪提供了新颖视角。

  此次培训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武汉大学联合主办,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莫洪宪主持,市二中法院副院长胡红军致辞。市二中法院辖区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及全体刑事法官,南岸区法院、江北区检察院和涪陵区公安局禁毒支队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来源:二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