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策划“庞氏骗局” 三个多月流水总账达千万元
“我只是想找点儿钱来花花,把被骗的钱赚回来,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近日,在看守所里,汪华(化名)在检察官的讯问下已泣不成声。
他本想在毕业前夕创业,却利用高利贷骗取他人钱财并挥霍一空。最终,永川区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汪华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网贷被骗,他起了“骗人”的心思
汪华是山东省某高校的大四学生。2015年7月,他在手机软件上发现一个名叫“借条”的网络借贷方式,借款方在“借条”上输入利息、还款日期、借款理由等信息,然后发送好友,好友看到“借款信息”后,决定是否借出这笔钱,可实际上这只是一张电子借条。
汪华通过“借条”借出去1万元,可由于朋友不守信用,没能及时还款,汪华至只收回了4000元左右,亏损近6000元。这次被骗的经历让汪华非常郁闷,他想通过其他方式把钱赚回来。
2015年8月,汪华的一位网友发给他消息,意思把钱给他去投资,他能支付高额利息。汪华突然“脑洞一开”,想到毕业前也没事做,刚好可以学这个方法赚钱。
于是,汪华建立了一个名叫“小贷”的QQ群,他在群里发布消息:你们有钱全投给我,我来给大家做投资,把钱放款给别人,我给你们出利息,一周返还本金及20%利息。
高利息回报让不少学生动心,陆续有人给汪华投钱。
为消除戒心,他“显摆”去法国的机票
面对汪华提出的如此高的利息诱惑,也有人提出了质疑。
为了消除大家的戒心,汪华花钱购买了去法国的机票,然后截图发在QQ群里,但他并没有真的去法国,“显摆”完后立即退掉机票。
汪华的奢侈生活让群里不少人羡慕。而此时,前期的投资人也反馈出自己得到高额“回报”。顿时群中还在观望的人都相信汪华具有经济实力和投资渠道,主动向他投资。
永川区某高校大三学生高亮(化名)在汪华处持续投资,并准时收到回报。自以为赚得人生中第一桶金的他将消息又传给同学林超(化名),林超受到高利息的诱惑,也在汪华处投资,并将消息告知他人。
正是因为网友之间的来回介绍,汪华的QQ群友一度发展到30多人,投资的网友涉及山东、广东、贵州、重庆等多个省市,而在最终认定的受害人中,五成都是在校大学生。
资金断裂,“庞氏骗局”破产
收到网友打来的资金,汪华并没有拿去投资。他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一部分资金用来支付产生的高额利息,而另一部分则用来购买机票、旅游等消费。
2015年11月,一位网友不想再在汪华处投资,于是撤去大量资金,这直接导致他的资金链断裂。至此,汪华精心策划的高利息投资即“庞氏骗局”也就破产了。
去年2月,久未收到本息的林超向公安机关报案表示自己被诈骗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同年4月,汪华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查,汪华在诈骗过程中自己消费6万余元,其余资金均用于返还投资人本金和利息。案发前,汪华的家人帮他向投资人返还资金35万余元,但案发后仍欠款13万余元。据了解,仅3、4个月时间,汪华网络资金账户上与投资人往复回投产生的资金流水总账已达千万元。
到案后,汪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因他是在校大学生,系初犯,法院作出有期徒刑11个月的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放“高利贷”本身就已触犯刑律,在校大学生一定要认清楚高利贷带来的危害。要做到“三不”:一是“不能骗”,不能用高利贷的名义进行诈骗;二是“不要借”,要控制自己的消费水平,养成健康的消费习惯,不借高利贷;三是“不要投”,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他人高利息的诱惑而借款投资,最终造成财物损失。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通讯员 李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