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化纠纷 法律保障健康权

06.06.2016  20:01
  近日,梁平法院福禄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审判员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法庭调查,让当事人各自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及在案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将此案件圆满解决。

   原告陆某与被告杨某系邻居,2015年12月因聊天发生撕扯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被派出所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原告对此事件一直耿耿于怀,于2016年2月以杨某侵犯了其健康权为由,向福禄法庭递交起诉状,要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此次案件中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福禄法庭受理此案件后,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杨某认为是原告陆某挑起事端,对原告陈述的事实和所举证据一一否认,且明确表示自己也会针对此事起诉陆某。由于原告平时爱骂人双方有怨念,且被告认为原告对此次纠纷的发生有过错,因此被告反对按起诉状要求给予原告赔偿。经审理查明,原告陆某骂人在先,随后被告杨某造成陆某受伤,确实侵害了陆某健康权,同时,原告陆某也存在一定过错,审判员从情、理、法等方面做原告、被告双方的工作,语重心长地与他们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最终在审判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杨某一次性赔偿原告50%的经济损失,原告陆某自身承担50%经济损失,这一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此案件的成功和解,一方面化解邻里矛盾,使邻里和谐相处,另一方面让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刻体会到在法治社会,应当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梁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