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除涉台公证等事项外不再办理婚姻登记证明

16.09.2015  14:12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昨日,记者获悉,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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