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服务民营经济15条意见接地气

09.08.2018  18:10

    检察日报讯(记者李立峰)“信心比黄金还重要。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后第二天,市检察院就出台15条工作意见,让我们民营企业家备受鼓舞!”近日,在重庆市检察院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人大代表、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彭学平说。

  “这既是一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一场座谈交流会。”主持会议的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胜才表示,这次新闻发布会不同以往,除了向媒体介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外,还邀请了重庆市人大、市工商联及工商联界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当面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需求,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精准把脉。

  会上,重庆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潘祥均介绍了该院刚刚出台的《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下称《工作意见》)。他表示,《工作意见》是对去年制定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实化,制定了以办案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15条工作意见”,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解决认识分歧,统一司法尺度,形成了保护民企创业兴业的“姊妹篇”。

  “民企融资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重庆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5%,吸纳就业占全市88.7%,而贷款总额占比不到三分之一。”彭学平说,《工作意见》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强调依法慎重处理民营企业融资类刑事案件。严格区分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的界限、借贷纠纷与诈骗犯罪的界限,特别是要防止将因政策调整、市场风险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现资金链断裂等经营困难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认定为犯罪。“这很接地气,切合实际,有很强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