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万州区气象局、万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区危化企业加强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强化突发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文件要求,万州区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切实肩负起汛期安全生产、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对照所确认的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类别,完善相应的汛期安全生产、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安全气象保障措施:一是明确分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和1-2名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二是建立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建立安全避难场所,储备必要的应急减灾物资;三是在本单位安装符合要求的防雷安全设施,定期申报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确保有效运行;四是要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保卫人员的手机主动纳入当地政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接受突发气象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预案;五是安装可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预警信息终端和显示装置,需要设立自动气象站的应设立自动气象站;六是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汛期安全生产、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和安全气象工作档案。
文件指出,2016年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覆盖面达到100%,程序为申报→调查评估→类别认证→完善措施→达标验收。
为保障危化企业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气象局、区安监局将加强对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定期检查评估工作,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其安全生产考核体系。